问:请问应届毕业生如何进行去向登记?
答:请使用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去向登记,网址https://bigdata.scbdc.edu.cn:8888/
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使用手册(学生用户)
一、学生激活
首次使用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bigdata.scbdc.edu.cn:8888),学生点击右上角【学生登录】,如图:

进入登录界面,点击【学生注册】,如图:

打开学生注册页面如图:

按系统引导如实填写激活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打开完善信息页面如图:

如实填写,点击【下一步】,学生激活成功,激活成功后自动登录到学生中心。
注:如果系统没有导入学生信息,学生无法激活。
二、学生登录
(一)学生登录
学生注册成功之后,直接登录即可使用系统,在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首页,选择【学生登录】,如图:

打开学生登录页面如图:

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登录内容,登录成功,登录成功后进入学生中心如图:
(二)找回密码
如果学生忘记密码,可以在登录页面选择【忘记密码】,如图:

打开忘记密码详情页面如图:

按提示输入内容,点击下一步,打开下一步如图:

输入正确的邮箱与邮箱验证码,进入设置新密码页面如图:

三、网签/解约流程
(一)手机认证
首次使用签约中心,需要进行手机认证,在学生中心,点击【签约中心】,进入手机认证页面如图:

输入生源核对时填报的手机,认证无误后,即可进入签约中心,如图:

(二)选择其他去向登记
毕业生已落实毕业去向,同时非线上签约或未使用平台生成的就业协议书,可以通过【其他去向登记】上报就业信息,如图:

点击【其他去向登记】,打开登记页面如图:

点击【编辑】,打开毕业去向分支选择页面,如图:

按照就业类别,选择具体分支,不同分支填报内容不同,以应征义务兵为例,点击【应征义务兵】,打开应征义务兵填报内容,如图:


按照系统引导,填报相关就业信息即可,如果发现分支选择错误,可以点击【返回重新选择毕业去向】,重新选择分支,如果确认无误,可以点击【保存并审核】,提交管理员审核。
1.其他去向解除
学生在登记好其他去向并通过审核后,因某些原因变更了去向类型,想要解除之前填写的去向信息,可登录就业中心,在解约中心,找到对应去向信息,进行【解约申请】,如图:

申请解除详情页面如图:

学生需要填写解除原因,上传证明材料后,点击【申请解除】,即可提交给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恢复其网签资格。
问:请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有哪些?
答:您好,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清单(2025年12月)如下:
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清单(2025年12月)
一、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政策
(一)就业促进政策
1.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1)工资待遇激励
①到县以下机关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落实高定级工资档次。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政策。(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组织部门)
②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按规定高定级工资,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政策。(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①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年度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2023年秋季学期以前办理的贷款合同,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教育部门、所在高校)
(3)专业技术职称提前评审
①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规定外,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②对任职以来在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降低学历条件
①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降低学历条件和开考比例,少数民族考生可适当加分和加试少数民族语言,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组织部门)
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革命老区、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可结合实际分别放宽到本科、大专。民族地区公开招聘,可自主确定地域范围、进行民族语言测试。(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用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社会工作部门)
2.中小企业就业
到中小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参加“三支一扶”项目
(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工作,聘期2年)
(1)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在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按规定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一次性安家费。(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推荐报考选调生等政策。(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组织部门)
(3)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评定优先、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享受就业扶持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缴笔试报名费。(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免试入学、保留入学资格、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教育部门)
4.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薪酬参照本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标准,按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科研助理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纳入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经济信息化部门、科技部门、教育部门)
5.继续升学和报考第二学位
(1)普通高校专升本、第二学位和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
(2)对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鼓励报考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教育部门、所在高校)
6.灵活就业
高校毕业生2年内未就业的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向社保缴纳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关注四川就业微信服务号,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咨询办理,下同)
(二)创业支持政策
1.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5年内、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5000元;正常运营18个月以上的,由各地根据创业规模、创业所处阶段、吸纳就业人数等因素再给予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支持对参加“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同时享受“投贷服”联动机制等帮扶措施。(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3.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青年创业贷款
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市(州)团委申请3-10万元免利息、免担保、免抵押,为期36个月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并配备1名志愿者导师“一对一”帮扶。(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团委)
5.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在高校)
6.创业提升培训
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以及在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可申请免费参加全省“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7.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
(1)从事农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政策条件的,可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在高校)
(2)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农业农村部门)
8.税费减免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税务部门)
9.创业场地支持
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在高校)
10.创新创业学分
(1)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选课,纳入学分管理。
(2)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3)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4)创业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并可折算为实习学分。(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教育部门、所在高校)
(5)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教育部门、所在高校)
(三)就业能力提升支持政策
1.社会实践
组织开展“三下乡”“返家乡”“逐梦扬帆计划”等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团委、所在高校)
2.职业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可分别享受),就业技能培训同一职业(工种)、同等级不得重复享受。(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职业技能评价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困难大学生帮扶
1.一次性求职补贴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申请享受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高校、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公招考试相关费用减免
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或报名费等。(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1”结对帮扶促就业
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1名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同志、1名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和1名职业指导师进行“3+1”结对帮扶,助力其实现就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
以困难家庭毕业生为重点,进一步聚焦生源地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陆地边境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组织团干部与困难家庭学生结对,提供全链条就业服务。(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团委)
(五)其他政策
1.简化体检手续
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鼓励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坚持“应认尽认、全覆盖”原则,组织毕业年度学生全员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其就业核心优势。
(2)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允许先参加考试评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1)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可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以及项目选择、开业指导、投(融)资等公共创业服务。
(2)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3)不再发放、补办、改派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凭学历证书直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高校及相关部门按规定转递档案。
(4)户籍不在本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在高校)
4.住房保障和安居政策
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符合当地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和贷款购房。住房保障具体政策和个人申请,可通过其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住房保障部门等线下窗口咨询办理,或线上通过“天府通办app”“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认定(网址:http://www.sczwfw.gov.cn/)”“‘川渝安居・助梦启航’服务平台(网址:http://jst.sc.gov.cn/scjst/xhtml/dist/#/)”查询办理。(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二、企业吸纳大学生及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鼓励支持政策
(一)吸纳大学生鼓励支持政策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社保补贴
(1)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可按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享受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税费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税务部门)
6.国有企业增人增资
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底。(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
(二)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鼓励支持政策
1.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为其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享受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就业见习补贴
(1)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到12个月就业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享受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2)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各地可给予其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就业创业促进活动开展、平台建设、指导队伍建设等支持政策
1.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政府设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2)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的补助。(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1)建设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2)高等学校、园区对作出贡献的导师,在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审、待遇报酬等方面给予激励,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践,建立完善符合职业指导教师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职称。
(3)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0。
(4)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兼职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义务辅导员。(相关政策可咨询所在高校)
问:面试应答技巧?
答:面试破题五步法——用冰山模型打造高质量应答
回答面试问题时,可紧扣“识别-具象化-匹配-支撑-回答”五步逻辑,结合戴维・麦克利兰的能力素质冰山模型精准破题。第一步精准识别,透过面试官的问题,锚定其背后基于冰山模型的考察要点,区分是基准性的技能知识、角色价值观,还是鉴别性的自我认知、动机特质;第二步场景具象化,结合岗位的核心工作需求与职业信息,明确岗位对冰山模型各维度的具体要求;第三步特质匹配,依据特质因素论,将自身的个人特质与岗位需求进行精准对应;第四步事实支撑,通过对应搜索过往的成就事件,用真实、可量化的经历佐证自身特质与岗位的匹配度,让回答脱离空泛;第五步有效回答,将以上思考整合为逻辑清晰的表述,既回应问题本身,又通过成就事件落地冰山模型中的核心素质,最终形成“贴合考察要点、匹配岗位需求、有事实支撑”的高质量应答。

问:面试礼仪
“面试礼仪”是面试中不可忽视的细节
在求职面试的竞技场上,专业能力是立足的核心底气,而得体的面试礼仪,则是叩开职场大门的第一张“名片”。从挺拔端正的站姿、从容稳重的坐姿,到利落得体的走姿、规范大方的着装,每一个看似细微的举止,都在无声传递着你的职业态度、修养水平与岗位适配度,让面试官在细节中读懂你的专业与诚意。
走姿(Walking)
头正肩平,双眼保持平视前方,面带微笑。
上身挺拔,挺胸、收腹、提臀,手臂自然前后摆动,幅度约15°。
行走时,脚跟先着地,步幅适中,步伐轻盈稳健,避免拖沓或摇晃。
多人同行时,保持队列整齐,不并排占道,主动礼让他人。
坐姿(Sitting Posture)
男士:
入座轻缓,臀部坐在椅子的三分之二处,腰背挺直,不瘫靠椅背。
两眼平视,面露自然的微笑。
双手可轻放于大腿或桌面,避免双手抱胸或托腮。
双膝自然分开,与肩同宽,双脚平放于地面,避免不恰当的腿部动作(如抖动、敲击地面等)。
女士:
双手扶裙,轻轻落座。
入座前轻理裙摆,臀部坐在椅子的三分之二处,腰背挺直,不瘫靠椅背。
两眼平视,面露自然的微笑。
双手自然交叠,轻放于大腿或桌面,保持优雅端庄。
双膝并拢,可向一侧倾斜,双脚平放或交叠(脚尖下压)。
站姿(Standingposture)
男士:
头正肩平,挺胸收腹,背部挺直下沉。
双脚与肩同宽或呈小八字步,双手自然垂于身体两侧或轻握于腹前。
身体挺拔,不歪斜、不倚靠,重心稳定。
目光平视,自然微笑。
女士:
头正肩平,挺胸收腹,下颌微收。
双脚呈丁字步或V字步,双手自然交叠于腹前(右手搭在左手上)。
身体挺拔,目视前方,面带微笑,展现自信与优雅。
着装(Clothing)
男士:
头发前不遮眉、侧不掩耳、后不及领,干净、清爽,无头皮屑。每天应修面,指甲保持清洁。
男士不得戴耳饰、腕部饰品,可佩戴一枚简单款式的结婚或订婚戒指。
西服干净、挺括、无污渍、无破损。黑色袜子,皮鞋干净光亮。
女士:
短发应高于肩部,过肩长发需用黑色发带盘好,头发保持干净整洁。工作期间化淡妆,指甲保持清洁。
配饰不超过三项,可佩戴一枚简单款式的婚戒。
服装干净、整洁,熨烫整齐。穿着工作规定颜色、无破损的袜子,皮鞋干净光亮。
问:简历如何制作?
答:一份能吸引HR眼球的简历,就是求职路上的第一块敲门砖!
一、校招与社招
(一)校招:是指企业在高校组织的招聘活动,主要面向即将毕业的学生,更看重毕业院校、专业、学习成绩、个人态度等。
(二)社招:是指企业在社会上进行的招聘活动,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更看重行业经验、项目经历、个人能力等。
二、针对不同企业与岗位
(一)个人基本信息方面
国企与机关单位:信息需要填充得比较丰富和全面。
外企与私企:一般只需要写姓名、地址、邮箱、电话号码等。
(二)实习经历方面
1.国企与机关单位:非常看重与岗位相关的实习经历。
2.外企与私企:更注重在过往的经历中,是否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以此来判断其个性特征是否符合企业文化。
(三)荣誉奖励方面
国企与机关单位:更看重奖励数量,一般越多越好,更看重诸如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之类的荣誉。外企与私企:更看重荣誉与奖励的含金量。
(四)篇幅方面
1.国企与机关单位:一页中文简历即可。
2.外企:最好是中英文简历各一页,同时提供中英文简历。
三、完整的基本信息
如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政治面貌、联系方式。(最好把电话、微信、邮箱都填写好,方便HR快速联系你)只需填写重要信息即可,其他信息可以根据招聘单位具体要求选择填写,基本信息一定要反复确认!
四、一张好看得体的证件照
照片最好是近期免冠证件照,应与本人形象一致。可适当美化,但不能过重P图。
五、求职意向
意向只有一个,必须具体明确,不能模糊,切忌空泛;根据每次招聘单位的需要,更换求职意向和简历。
六、教育经历
(一)内容:包括就读院校、专业、学历情况;
(二)加分项:绩点高,可以标明。
(三)针对岗位,可以标出相应课程。
七、技能与获奖情况
(一)排列顺序:把自己大学期间获得的相关证书进行分类总结,从高到低排列。按证书的含金量或获奖等级从高到低排列,不要按时间顺序排列。
(二)展示侧重点:根据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调整体现学习能力、技术技能、创新创造等方面获奖情况的展示重点。如果应聘岗位对技术技能要求高,那就要把技能证书重点优先展示;如果应聘岗位对学习能力、创新创造要求高,那就要把比赛获奖证书重点优先展示。
八、实习与工作经历
提炼关键词,量化工作成果,对具体从事的实习、工作内容进行简单描述。使用专业术语,清晰易懂。
九、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是总结、点睛之笔,可以凝练一些,体现自己性格特征与岗位的匹配度。如果前面内容已经很丰满了,自我评价可以删除,保留上述最核心的部分。
十、注意事项
(一)一页内容、重点突出。不要长篇大论,挑重点内容说,简明有力,这样才有利于HR获取信息。
(二)图案简约、颜色统一。选择模板时,做到图案简约,颜色全篇统一且大气。
(三)排版利索、关键加粗。排版时,字体、空行、间距,都要一目了然。关键的内容要加粗。
(四)力求真实、切勿夸大。简历不可以造假,对于文字的处理,不要出现病句、错别字,不要自卖自夸。如果没有含金量的比赛奖项不宜放进简历,这会让HR觉得简历注水。
(五)细心检查、避免错误。千万不要写错公司名称、求职岗位名称、求职信内容,一定不要有格式错误!
(六)邮件简历、正确投递。规范好邮件命名,应按照招聘单位的要求来,如果没有要求的话,一定要清楚简洁地介绍自己,可以参考:姓名+求职岗位+联系方式。
明确好邮件正文内容。正文内容主要分为3个部分:「礼貌得当的称呼」+「简短的自我介绍」+「明确的求职意向」,其中在表述求职意向时,可以简要阐述相关工作经验、成果,以此抓住阅读人的注意力,吸引HR下载简历。上传正确的邮件格式。附件上传pdf,不要使用word,甚至是截图。选择合适的邮件发送时间,建议大家在早上8:00-8:50的区间内发送,这样HR在上班的第一时间就可以看到简历。
问: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内容是什么?
答:
一、“四不准”
1.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三不得”
1.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出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
2.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
3.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问:回生源地是什么意思?
答:毕业生离校前未确定档案去向的,依据各省(市)当年政策由系统自动派回生源地,个人人事档案将迁回生源所在地相应主管部门。
问:生源地如何确定?
答:
(一)专、本科生:
以高考报名表户籍地址为准。若户籍迁移(如家庭迁居),需提供新旧户口本复印件,向学校申请变更生源地登记。
(二)研究生:
1.无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生,生源地与本科一致;
2.工作后读研者,若读研期间户籍未迁入学校,生源地为工作地;若已迁入学校,则为原户籍地。
问:生源地与现户籍地不同怎么办?
答:
(一)档案改派:
1.联系现户籍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2.登录生源地人才中心官网提交改派申请(需身份证、调档函、户口本电子版);
3.档案通过机要通道寄送,7个工作日内完成。
4.特殊情况:若现户籍地为工作地(如北上广深),可申请“人才引进档案专户”,享受快速落户通道(需提供社保证明)。
问:档案回生源地会影响考公/考研吗?
答:
(一)考公:
档案在人才中心属“流动人员档案”,不影响政审。但需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如党员材料、奖惩记录),缺件需联系学校补办。
(二)考研:
录取后,凭《调档函》线上申请档案转递至高校。注意:部分高校要求档案必须在入学前到达,建议提前1个月办理。
(三)若档案长期未激活(超过5年),可能被标记为“休眠档案”,需重新审核材料。
问: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用于明确双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它通常由教育部门统一印制,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凭证之一。
问:签订就业协议时,除了协议书,还需要其他什么材料?
答:签订就业协议时,一般还要将《就业推荐表》原件交用人单位留存。如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就业,签约后,还需填写上海户口报批表、进京审批表或到深圳市人事局申请接收函用于办理户口或档案迁转手续。
问: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一)了解基本情况。
如公司的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度、培训体系、发展方向等。明确应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契合,单位的稳定性如何,自己的职业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
(二)明确试用期期限和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注意单位的薪水额度和福利状况。
例如是否有交“五险一金”的约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四)明确违约责任。
谨慎应对口头约定。有的用人单位为“留住”毕业生,会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来约束毕业生。毕业生在签约前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违约金数额,通常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5000元;若无法协商则需谨慎考虑、慎重签约,一旦签署则应自觉履约。“考公、考取事业编制或者考研成功后,无需缴纳违约金,双方即可解除就业协议”,请以“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增加至就业协议中,切忌停留于口头约定。
(五)务必仔细阅读就业协议书内容。
针对不明确或有疑义的地方需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解疑,警惕协议中不合理、不合法约定。
问:《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分?
答:《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方选择并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其有效期为签约之日起至双方正式确立劳动关系后终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劳动者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其有效期为双方协商约定的聘用期限。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均可作为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的证明材料。毕业生从学校毕业后,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问: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答: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招聘、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材料。
问:什么是《毕业生登记表》?
答:《毕业生登记表》是各类学历教育毕业生用来填写所取得的学籍和毕业档案的登记表格,里面包含毕业生个人的基本信息、简历和在学校的奖励、处分和评语等,不仅是毕业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的成长记录,也是校方认定其毕业资格的基本依据。其作为大学时期的主要档案之一将放入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袋内。
问:为什么要完成“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
答:从2023年起,全国取消就业报到证发放、补办、改派手续后,就业报到证将不再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并于同期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毕业生去向登记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要求毕业生(含结业生)需于离校前完成毕业去向登记。登记的毕业去向信息将作为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查询核验的依据。
问:三方协议必须签吗?违约后果是什么?
答:
(一)政策明确:
1.非强制签署,但签约后享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条例》权益,如企业单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上限为月工资的2倍)。
2.解约流程:
与企业协商出具《解约函》;
向学校申请新三方协议(限1次免费补办);
2025年起,部分省份启用电子三方协议,解约可在线完成。
问:如何查询档案去向?
答:(一)全国档案查询平台(人社部官网www.mohrss.gov.cn):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实时显示档案存放地及状态(如“在库”“转递中”)。
(二)异常处理:若显示“档案未找到”,联系毕业院校档案室核查寄送记录,或申请档案补办(需登报声明遗失)。
问:未就业毕业生如何管理档案?
答:(一)档案可暂存学校(通常2年),逾期转回生源地;
(二)主动申请托管至生源地/现居住地人才中心。
问:户口和档案重要吗?
答:户口和档案是证明毕业生身份和经历的重要个人历史材料。出国、创业、考取公务员等,都需要开具户口证明或调档政审。毕业生离开学校后应清楚自己的户口和档案去向。
问:灵活就业是否影响应届生身份?
答:
(一)灵活就业协议的性质:
灵活就业协议主要用于统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的认定。
另外,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属于个人自主缴纳的社保类型,不涉及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因此一般不会被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不影响应届生身份。
(二)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
应届生身份的认定主要取决于是否“未落实工作单位”,即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且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相关就业服务机构。
(三)灵活就业与应届生身份的关系:
只要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即使签订了灵活就业协议,仍可保留应届生身份,不影响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岗位。
问: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何区别?
答:
(一)劳动合同:
受劳动法保护,含社保、薪资等福利;
(二)劳务合同:
属民事协议,无强制社保要求,权益保障较弱。
问:试用期被辞退怎么办?
答:
(一)合法辞退:
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需要提供明确的录用标准,并且这些标准需要合法且明确告知员工。如果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这些标准,那么这种辞退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违法辞退:
如果公司未能提供明确的录用标准或证明员工不符合这些标准,或者辞退行为没有合法的依据,这种情形下的公司辞退被视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2N(N为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三)协商解除:
如果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员工可以选择不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离职,或者公司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员工离职。
(四)特殊情况:
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员工,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会保险等,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经济补偿。
问:社会保险的“五险一金”指什么?
答:社会保险的“五险一金”是指:(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缴纳。
问: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是什么?
答:为准确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就业需求,及时为毕业生提供有效帮助与支持,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每年3月至8月期间,国家、省级、校级将开展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届时,各级核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方式,对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逐一核实,请各位同学、家长及用人单位积极接听、如实应答,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共同维护我校就业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准确的就业数据是学校为毕业生开展精准就业服务与指导的基础,便于掌握医药类专业学生的就业需求与困难,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对接、技能提升等针对性帮扶,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同时,就业数据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就业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真实准确的数据可客观展现我校医药类人才培养成果,为学校发展建设、专业优化及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提供支撑,也为后续学弟学妹就读与就业提供参考。
此外,相关数据还能为政府部门、医药行业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提供毕业生就业状况参考,助力其把握人才市场需求与趋势,为制定人才政策、就业规划和用人计划提供依据,促进医药行业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重点提醒各位同学、家长与用人单位,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不法分子借用国家开展就业统计核查之机,冒充学校与政府工作人员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特别明确:核查电话绝不涉及各位同学、家长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个人银行卡号以及用人单位的法人姓名、开户行与银行账号等涉私信息;核查工作绝不收取任何费用,绝不要求学生、家长与用人单位通过微信、支付宝、数字人民币或银行渠道对公对私转账;请各位同学警惕境外不法集团利用高薪诱惑,吸引学生去境外从事非法工作,切实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希望同学们主动向家长、所在工作单位做好解释动员工作,耐心接听各级核查人员来电,热心回复各级核查调查,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共同构建和谐有序的核查环境,携手描绘我们的美好未来。
问: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举报方式是什么?
答: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8-37219202,邮箱:940490622@qq.com,地点:就业指导中心(德馨楼一楼7105)。
问:学校双选会举办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答:每年春季4月和秋季11月分别举办2场校园大型双选会,同时也可关注所在学院发布的专场招聘会通知。
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是什么?
答:

问:常见的求职陷阱有哪些?如何预防?
答:一、擦亮慧眼,识破“黑职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网络招聘服务,应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但一些没有相关资质或者冒用、伪造相关资质的“黑职介”,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服务活动,通过伪造证件、合同、协议等手段骗取求职者钱财。
预防方法:提醒广大求职者求职有陷阱,远离“黑职介”。通过中介机构求职应首先核验其合法证照,对其发布招聘岗位可通过官网官微等多种渠道查询核实。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理性判断,辨明虚假招聘信息
按照《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应确保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但一些不法分子为炒作引流,以提供高薪岗位为诱饵,故意夸大招聘人数、薪酬福利等,同时以不限专业学历、不用笔试等吸引眼球,故意编造虚假招聘信息,达到引流牟利等非法目的。
预防方法:提醒广大求职者对各类网络平台招聘信息要注意甄别,警惕“话术引流”,对招聘信息可通过官网官微核实,切勿轻听轻信,以免受骗上当。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
三、警惕陷阱,严防“招转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应当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但一些中介机构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并以招聘为名,打着高薪岗位、名企招人的旗号,引诱求职者投递简历、参加面试,之后再以“工作能力不足”“岗位有从业资格限制”等理由,诱导求职者参加入职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等,收取高额培训费,培训结束后往往难以兑现承诺,严重侵害求职者权益。
预防方法:提醒广大求职者,参加求职招聘活动要警惕中介机构以招聘为名变相招生,被坑骗培训费。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四、拒绝套路,远离“招转贷”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但一些不法分子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招聘广告并与不良网贷平台勾结,布设“购车贷”“美容贷”等新型招聘陷阱,蒙骗毕业不久、初入职场的求职者。
预防方法:提醒广大求职者,应聘过程中要增强防范欺诈意识,不轻信高薪招聘信息,不轻易支付相关费用,对以各种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或交钱、贷款才能够安排岗位的,应果断拒绝,以免上当受骗。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五、守住钱袋,抵制违规收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巧立名目,比如以统一着装为名,收取服装费;以转正为名,收取转正费、风险保证金;还有收取车辆安全保证金、耗材费等,求职者为了顺利入职而选择缴费,个人财物遭受损失。
预防方法:提醒广大求职者,对于将先缴费作为条件的招聘,或入职前收取保证金、办证费、服装费、资料费等情形,都需要谨慎对待,核实收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如需交费,一定要要求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六、合法维权,打破就业歧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但一些中介机构违规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侵害了劳动者合法就业权益。
预防方法:提醒广大求职者,对于招聘过程中发现的性别、户籍、地域、民族、种族、宗教信仰等形式的就业歧视,可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
七、识破话术,拒绝“毒馅饼”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但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公司、入驻写字楼等方式包装成正式公司,或在网络平台精准投放兼职刷单、网络客服等招聘广告,利用时间灵活、高额回报等话术层层设局,诱骗求职心切的被害人成为色情、赌博、传销、诈骗等的“工具人”。
预防方法:提醒广大求职者,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破除侥幸心理,对“活少钱多”“躺平稳赚”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提高警惕,多查多问多防备,谨防“踩雷”“掉坑”。应聘中,应注意保护个人安全,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八、严守隐私,防范信息泄露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不得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但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构招聘信息、虚设招聘网站等手段,诱骗求职者提供个人信息,非法牟利。
预防方法:提醒广大求职者,通过招聘网站求职首先要采取多种方式核验用人单位合法证照,对招聘岗位通过官网官微等多种渠道查询核实。不要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对于点击进入链接后要求加QQ、微信等方式进一步“单聊”“详谈”及下载APP等高度警惕,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等密码信息。如就业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如遇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问:就业渠道有哪些?
答:
一、我校官方就业渠道
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眉药就业指导中心
我校就业官网(网址:
https://zq.msykxy.edu.cn:6788/system/login.jsp)
关注所在班级群通知
二、同类院校就业渠道(大专、医药类高校)
同类医药类大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公众号
同类院校就业官网
三、官方就业服务平台(国家+省级)
国家级平台: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全国通用,岗位全覆盖,可查询基层项目、央企招聘)
中国公共招聘网(人社部主办,权威岗位信息,支持简历投递、岗位匹配)
就业在线(全国统一就业服务平台,整合各地招聘资源、就业政策)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就业政策查询、失业登记、社保咨询一站式服务)
省级平台(四川本地,适配本地就业需求):
“四川人社”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版块(本地就业政策、招聘信息、社保查询)
“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专场招聘、岗位推送、就业帮扶政策)
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登记、补贴申请、招聘会预约)
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本地企业招聘,涵盖医药类岗位)
四川人才网(综合型人才招聘平台,含医药卫生类专区)
四、医药类专属招聘渠道(公众号+平台)
医药类招聘公众号:
川渝卫人人才、川渝小卫(川渝本地医药、卫生类岗位,适配大专学历,推送医院、药企基层岗位)
医护知音、医职园、丁香人才(全国医药类岗位,涵盖护士、药剂、检验等专科适配岗位,含实习+全职)
成都人才网(公众号+官网,含成都本地医药卫生专区,岗位适配性强)
医药英才网(公众号+官网,专注医药行业,涵盖药企、医院、医美机构等岗位)
四川卫生人才网(公众号,四川本地医院、疾控中心招聘,大专学历可报岗位多)
医药类专属招聘平台:
丁香人才网(官网,医药类岗位权威,可筛选大专学历、四川本地岗位)
医脉通招聘(专注医护类岗位,护士、药剂师、检验师等专科岗位丰富)
五、通用招聘软件(适配大专医药类学生,优先筛选本地、专科岗位)
BOSS直聘、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等
六、用人单位官网